“放了他,我们就让你活着离开这里🛯,不然就是死路一条。你🆊🍷🌬可以杀了🈾🄀🝩他,可是你也别想活着离开。”

    “出去,你们都给我出去,不🞽要逼我杀了他。”

    “好,我们出去,但是你得放松一点……”

    梅林森没有放下武器,显然他不会空着手离开这个房间。只是,他往后退了一步,把对方的注意力吸引到了自己身上。🔉⚝

    李承志没有错过这🊍🏀个机会,他早就瞄准📥了目标。

    那名墨西哥情报人员很有经验,一直藏在目标🂷📞🜂后面,因此李承志无法在不伤害目标的情况下将其击毙。只是,墨西哥情报人员忽略了一点,即他把手枪顶在目标的太阳穴上,🙺让🅼手枪与持枪的右手暴露在李承志的枪口面前。

    李承志接受过解救人质的训练,在这种情况下,他有两个选择,一是🅧像匪徒持枪的🈘手开火,二是向枪支🋗🙜🋌射击。

    当然,只要条件允许,就应该尽量选择前者。🂷📞🜂

    主要就是,枪支在被枪弹击中的时候有可能走火,也就有可能伤害到人🈾🄀🝩质。

    只不过,向匪🅽🌁🟗徒持枪的手开🈊☒火必须具备几个条件。比如🐡,匪徒的手指没有压在枪支的扳机上。

    显然。这个条件并不具备。

    墨西哥情报人员很紧张,手指一直压在扳机上。如果朝他的右手开火,就算打断了他的右手,断掉的肢体也很有可能☍♮🋲在🔉⚝条件反射下扣动扳机。

    李承🇘😶🅺志已经做出权衡,他🄥⛐🙧只能向那只手枪开火。

    距离只有几米,枪械🙆性能对射击精度🛯的影响微乎其微,李承志有信心把子弹射到离瞄准点一厘米的范围之内🛙🜲。

    梅林森设法引🅽🌁🟗开墨西哥🄬🀭情报人员的注意力时。李承志已经把突击步枪调到单发状态🈘。

    机会转瞬即逝,根本不容李承志犹豫。

    梅林森往后退第二步的时候,李承志扣下了扳机。枪弹以每秒七百多米的⚊🏬速度射出。只用了不到百分之一秒就击中了墨西哥情报人员的手枪,而且就射在瞄准部位上,即手枪扳🅼机护框的前上方。因为命中部位在套筒与下机匣的结合出。所以步枪枪弹向下弹开,手枪则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变形,并且让枪口向人质后方偏转。即便墨西哥情报人员扣下扳机,也肯定无法射出子弹。

    几乎同时,梅林森也开枪了。

    他瞄准的不是墨西哥情报人员,而🆩是人质的左腿。子弹打在人质的📬🝺🐑左侧大腿上,让人质🆁向左侧倾倒。

    第三枪不是李承志打出的,也不是梅林森,而🂷📞🜂是留在🟏🜈外面的狙击手。